投资合同
投资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管理方(以下简称乙方):闫** 身份证号码:51303019840120****
投资企业:广州**网络有限公司
企业法人:包** 身份证号码:51303019860427****
企业地址:广州番禺大石街猛涌石南路1号8楼820-821
投资方和管理方应就投资资产及相关信息承担保密责任,否则应对因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除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协议另有约定外,未经任何一方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和利用该信息。各方当事人均应当持续保密义务,保密义务不因本协议解除、终止而终止。
一、投资前言
为什么投资**?
1、我们坚持做虚拟产品,利润高;
2、我们坚持做可持续发展业务,收入稳定;
3、我们坚持让钱赚钱的方式运营,让收益最大化;
二、合同主题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谋发展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共同投资广州**网络有限公司从事网站建设、网站优化、网络推广,400电话销售等业务达成如下协议:
三、甲方自愿
将合法拥有的资金以资金管理的方式委托给乙方,并由乙方作为受托人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方式对资金进行经营管理,以期最大限度获取收益。
1、乙方将资金用于人才工资、广告投放、日常办公用品购买。
2、资金管理专用账号:中国银行:621785700005412**** 闫** 广州番禺钟村支行
甲方以人民币现金的形式出资,甲方委托管理资产金额人民币共50000元,大写:五万元整,占乙方总额度10%比例,投资周期叁年,成为广州**网络有限公司公司股东。甲方应于签订本协议当日内将款项全额付至乙方指定资金管理专用账号。
1、检查合伙投资帐册及经营情况;
2、听取甲方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
3、共同决定合伙投资重大事项;
4、对乙方以及处理资产管理事务的情况和资料负有依法保密 义务,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向任何人透露;
5、为了保证企业正常运转甲方三年内禁止撤资;
6、甲方收益与亏损均按10%的比例计算;
7、甲方转让股份,须提前两个月通知乙方,且履行相应的法律程序;
8、甲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9、甲方有权利与义务招募新股东,新股东投资额的5%归甲方所有,需60%股东同意加入;
10、甲方出资形成的收益及其孳生物为广州**网络有限公司的共有财产,甲方按其出资比例享有。
1、乙方在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的基础上,有权依据本协议约定以自己的名义管理、运用和处理资金,亦可以对委托资产进行经营管理,并保障其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委托资产,保证资金安全;
2、乙方承诺将受委托管理资产定向投资于公司合作的指定项目;
3、为扩大委托资产规模,增加投资回报收益,乙方有权批准吸收新的投资人加入,其他投资人不得阻扰;
4、乙方增加投资人后的投资比例将按实际比例告知甲方。
1、三年后第一次进行统计收益与亏损,甲方享受10%的投资收益与亏损;
2、三年后可以跟据自由选择是继续投资还是撤资;
3、如果投资亏损超过50%比例后的亏损由乙方承担,乙方将按3年72期,将超过50%比例的亏损偿还甲方;
甲方出资后,不得在投资周期内要求退回出资,除有下列情况之一出现:乙方决定终止委托经营;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第一轮投资周期结束后,即自投资之日起满三年;因行政机关、司法机关或其他国家机关的法律行为,导致本委托资产管理不能正常运营。委托资产的清算人由乙方担任,清算人在本协议终止后,开始进行清算活动,出具清算报告,对委托财产收益进行分配。
因本协议而产生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应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本协议项下的委托资产承担相应的税费,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办理。
2、因不可抗力而无2、法承担责任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的3天内,及时通知另一方。
3、一方因不可抗力确实无法承担责任,而造成损失的,不付赔偿责任。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并不能避免且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4、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自甲方投资全部划入乙方开设指定账户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自2015年11月1日至2018年10月31日止。
6、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也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与本协议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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